擔任神父和修女,一旦發了終生願--守貞願。就要犧牲自己的男女愛情。照到理,是不可以還俗的!
但人有懦弱的地方。姑且不論神父修女,一般人在談戀愛或結婚初期,甜言蜜語,兩人愛得難分難捨。山盟海誓的承諾掛在口中。但是,離婚分開的不是一堆嗎?有些神父修女也會因某些理由而無法承諾對天主的誓言,但我想!這是他與天主的事情!實在不是我們第三者可以去評價的!據我認識的神父說:
教宗那邊有一堆全世界請求寬免的文件,就是神父違背對天主的承諾,還俗了又結婚了。但據說教宗從不簽名寬免,大概他也認為一名神父或修女,都是成人了,在選擇這一條奉獻的生活,自己應該想清楚,一旦決定了,不應該再後悔。如同教友結婚後,也不可以離婚!所以,他老人家覺得這是自己跟天主的事,由天主來判斷吧!雖然教宗有寬免的權利!
例如:國內某位原住民立委,他之前便是一位神父,後來因要維護原住民權益,改走政治的路。後來他也結婚了,生小孩了!但這些,人都無法判斷,這是他自己和天主的承諾,他自己卻面對天主就行了!我們實在無須去判斷他們的對與錯。以前,我會覺得神父還俗是不對的,但知道人性的懦弱後,我不會去批評,我會去祝福他。